| 1、 |
「生日當月購物免費」是指中獎人於生日當月在GOHAPPY購物的實際消費金額(不含抵用券折抵金額),以贈送GOHAPPY提貨券的方式匯入中獎人的GOHAPPY個人帳戶中,銷退訂單金額不計入。 |
| 2、 |
本公司於次月15日前以電腦亂數方式隨機抽出一名「生日當月購物免費」得獎者,並於次月20日前,將GOHAPPY提貨券匯入中獎人的GOHAPPY個人帳戶中 |
| 3、 |
「生日當月購物免費」獎項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 |
| 4、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3,333元時,中獎者須於領獎前繳納獎品價值15%之稅金。 |
| 5、 |
若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咎鼎鼎聯合行銷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鼎鼎聯合行銷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 6、 |
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及其家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
| 7、 |
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終止及變更本活動時間及內容的權利。詳見www.gohappy.com.tw,相關資訊以更新後者為準。 |